尊敬的客户: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要求,为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我司遵循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孰高原则,并持续开展产品风险等级动态评估工作。近期对部分代销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进行调整。调整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可能存在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情况,请您及时关注。
本次涉及调整的具体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