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落实《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 5 号-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等规定,保障业务规范运行,我司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文本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2026年2月2日起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如您未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提出书面异议,修订后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将根据原合同约定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